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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次法院“以鉴促调”妥善化解一起涉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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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计晓柳  发布时间:2024-12-13 16:18:19 打印 字号: | |

近期,高新区法庭受理了华某诉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这起标的额近500万元的涉企侵权责任纠纷,经过法官苏晓玫及助理程磊磊的不懈努力,有效化解了企业危机,促成了双方共赢。


被告某公司与原告华某签订五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华某建设的位于高新区法庭辖区内的某办公楼及厂房生产经营包装制品。2024年初,因意外失火,不仅烧毁了机器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还造成了原告房屋严重受损。在随后的损失赔偿协调过程中,某公司认为华某要求赔偿的损失过高,双方就损失的数额产生了争议,华某诉至本院,要求某公司赔偿损失500万元,并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本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冻结了某公司的银行账户。随后华某就房屋及屋内物品损失申请了司法鉴定。

采取保全措施后,承办法官苏晓玫先后2次接到了某公司负责人的电话,电话里语气听上去很是着急。原来,该公司系我区规上企业,因其银行账户被冻结,无法正常的经营周转,愿意配合法院尽快解决纠纷,解封公司账户。

资金受困如同掐住了企业的命门,晚一天解决就多一分风险,华某的合法权益要保护,但某公司的正常经营也不能耽误,如何最大限度解决好两方困难,成为摆在法官面前的难题。为避免双方当事人陷入冗长的诉讼程序,苏晓玫法官与助理程磊磊研究解决方案,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鉴定质证,以鉴促调

在鉴定程序过程中,通过技术部门组织双方当事人查看现场程磊磊多次组织双方补充证据、与鉴定机构沟通,并重点从双方实际利益、鉴定所耗时间及结果的不确定性、风险高等方面,寻求彼此诉求的平衡点,反复释明,最终在鉴定过程中,促成双方顺利和解,及时制作调解书及解除保全裁定书。临近年底,某公司的周转问题迫在眉睫,苏晓玫法官及时与立案庭沟通,对解除保全案件及时立案,并在执行局的大力协助下,对涉案账户进行解封,为某公司经营赢得了时间,避免了因资金短缺造成的风险。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精准把握司法的力度和温度,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是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要求。企业有需求,法院有行动,安次区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不断优化执法办案模式,努力减少企业的诉累和诉讼成本,积极平衡双方利益助企纾困,持续为辖区企业生产经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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