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人张某专程来到安次区法院执行局,为执行局副局长王强和书记员杨文雅各送来一面锦旗,对执行干警的辛苦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原告张某与被告某建设公司和某建设公司建筑分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张某曾是某建设公司建筑分公司临时工,2016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某建设公司建筑分公司累计向原告张某借款78余万元,自借款之日截止2023年1月1日,一直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后原告向被告催要借款遭到拒绝,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经法院调解,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二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84万元,但后续未按约履行。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办案人员及时核查申请执行人在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保全冻结情况,查明保全账户内无足额冻结财产,申请执行人了解到执行情况后情绪非常焦急。因案涉银行为秦皇岛某区商业银行,执行人员立即与当地银行进行联系对接,对其多个子账户进行全面性排查,终于排查出一个子账户内有资金,立刻对该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后进而成功扣划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及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为法院执行干警高效执法、一心为民给予高度肯定。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当事人的真情厚意。接下来,安次区法院将会一如既往的秉持着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继续在为民解忧的道路上砥砺前行,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提升办案质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