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喜报!安次区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被授予河北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先进典型称号
分享到:
作者:刘骏  发布时间:2023-12-26 16:59:20 打印 字号: | |

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的带动作用,近日,河北省委政法委下发《关于枫桥式工作法评选和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情况的通报》,其中安次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入选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


安次区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自20232月将葛渔城人民法庭更名并重新定位以来,始终处于践行司法为民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和最前沿,在创新社会治理中承担着重要职责,把司法服务不断向基层延伸,进一步优化法庭布局和工作职能,着力将法庭打造成服务高新区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高水平前沿阵地。法庭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660件,办结573件,办结涉市场主体纠纷案件157件,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中的前沿阵地作用,诉前成功化解纠纷218件,解答群众咨询86人次,指导人民调解1072件次,开展法治宣传4次,吸附化解辖区基层矛盾,助力基层社会法治化建设。



下一步,安次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深入推进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 持续深化“廊坊经验”重塑工程,始终坚持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资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