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次区法院执行局2天时间快速执结一件劳动争议案,及时兑现了申请人胜诉权益。
王某在张某经营的快餐店打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后张某以王某多次上班迟到为由将其辞退,王某遂申请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部门裁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该快餐店应支付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劳动报酬等合计6000余元。该快餐店不服,向安次区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了与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一致的判决。快餐店仍不服,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快餐店未履行判决义务,王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宁学猛考虑到该案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也关系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决定优先执行。宁学猛在立案当天指派书记员李志浩联系快餐店主张某了解情况。张某表示对法院判决不服,不愿支付王某相关赔偿费用。为了进一步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敦促张某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宁学猛带领李志浩到快餐店找到张某,一方面向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正确认识自身行为和应负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针对依法用工问题向其讲解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引导其提高法律意识,避免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通过耐心做张某的工作,最终张某认可了法院判决,并于次日将执行款交到了法院,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今年以来,安次区法院紧紧围绕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争先进位目标,深入开展执行领域“工作效能提升年”活动,强化善意文明高效执行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落实执行和解制度,以强劲干劲、务实作风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开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