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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执速发 安“薪”过年 安次区法院迅速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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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骏 卢国龙  发布时间:2023-01-28 10:50:39 打印 字号: | |

119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安次区法院执行局圆满执结一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在离春节仅有两天的关键节点,执行到位120余万元,保障了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安心过新年。申请执行人特意送来写有“秉公执法、办案高效”的锦旗表示感谢。

该案系廊坊某建筑劳务公司诉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一件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我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工程款1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导致原告无力支付该工程农民工工资。临近春节,农民工迟迟拿不到工资,情绪激动,多次向原告讨要。原告无奈,于118日向我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执行案件由我院三级高级法官马甄红承办,执行员于丙浩具体负责执行。于丙浩仔细查阅了卷宗材料,并向原告了解情况,得知原告急于用该笔款项支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心情急迫,等待拿到工资后回家过年。因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事宜,且马上就到春节,时间紧迫,案件能否快速执行到位直接关系到农民工能否安心过年。对此,于丙浩高度重视,对该案优先办理、立即执行,经过翻阅卷宗并与案件审理法官沟通,了解到案件在审理阶段进行了财产保全,足额查封了被告的银行账户,于是立即制发了裁定书,对保全的款项进行扣划。但是因银行办公系统问题,相关银行未能及时收到裁定书。于是,于丙浩多次联系银行方面,实时了解情况,并督促银行收到裁定书后优先办理、快速办理。终于在119日上午8时左右,银行系统收到了我院裁定,立即将款项拨付到位。至此,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到位用时不足24小时即兑现了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申请执行人拿到执行款后第一时间发放给了农民工,并转达农民工的谢意。

一直以来,安次区法院认真落实“保民生”工作要求,始终将涉民生案件执行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特别是在年终岁尾加大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工作原则,穷尽执行措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民生利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力度和司法温度,收到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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