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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调解为民纾困解忧 情法交融彰显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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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计晓柳  发布时间:2022-09-16 17:07: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次区法院刘振福、丁丽2名法官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从情理法多角度开展调解工作,解民忧纾民困,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当事人为法院送来感谢信表示谢意。

2019年,李某与张某向某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借款90万元,以张某名下房产作抵押,李某为担保人,双方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到期后某公司多次催要,张某偿还52万元,尚有38万元没有偿还,李某未主动履行担保责任,该公司诉至法院,张某对一审结果不服,向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程序启动后,由刘振福担任审判长,丁丽作为承办人,并与1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丁丽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得知双方矛盾尖锐,对立情绪严重,且张某身患癌症,需大量费用用于治疗,并非拒绝还款这一情况。刘振福与丁丽经过商议,考虑到该案的复杂性,认为调解解决能够缓和双方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于是决定先行调解。

调解中,刘振福、丁丽从法理与情理两方面出发,针对双方矛盾和关注焦点面对面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努力降低双方矛盾对抗,但调解过程一波三折。

我也不是不还钱,可那是我的救命钱啊!张某声泪俱下地说道。因其情绪十分激动,调解无法继续进行。对此,刘振福和丁丽再次进行商议,改变调解方案,决定采取背对背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刘振福安抚张某情绪的同时,设身处地的劝说张某咱病要治,借钱也要还啊,即使资金紧张,态度还是要有的……”经过刘振福耐心引导,张某表示尽快筹集资金偿还借款,但是希望公司一方多给点时间。丁丽从张某的身体情况入手做公司一方的工作,转达了张某积极的还款意愿,同时希望在时间上给予宽限。经过2名法官3个多小时的耐心疏导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某积极筹款,公司一方同意延长还款期限,尖锐矛盾得以化解,收到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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