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安次区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立足维护企业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深入实施“廊坊经验”重塑工程,圆满化解我院首例涉知识产权行政纠纷案件,减轻了企业诉累,实现了实质化解、案结事了,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和赞扬。
廊坊市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商贸公司销售侵犯知识产权产品,遂作出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此,该商贸公司不服,提出行政复议,复议维持了了上述处罚决定,于是,该商贸公司向安次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这是安次法院受理的首次涉知识产权行政纠纷案件,行政综合审判庭庭长刘振福承办此案。为了降低矛盾对抗,提高化解效率,首先将案件纳入“冀时调”平台进行诉前协调,诉前协调过程中,刘振福认真审查了该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执法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执法程序存在轻微瑕疵。在此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商贸公司认为其销售金额小,违法情节轻微,且由于疫情原因,经营十分困难,希望给予从轻处罚,但执法部门认为该处罚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支持,双方各自坚持自己的意见。对此,我院依法对案件立案,并纳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继续进行协调化解,刘振福一方面向商贸公司负责人释明法律规定,并协调其代理律师做原告工作,商贸公司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后果,愿意缴纳6万元罚款,并表示以后一定合法经营。另一方面与执法单位积极沟通,讲明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轻微瑕疵问题,经营者目前面临的困境,以及悔过表现,希望执法单位减少罚款。执法单位在充分考虑经营者违法行为的后果、经营现状、认罚态度的基础上,同意在商贸公司提出的缴纳6万元罚款的基础上再少罚1万元,商贸公司对执法单位的意见表示非常感谢,并于两日内主动缴纳了罚款。
该案的圆满化解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彰显了知识产权不容侵犯的执法目的,又缓解了经营者面临的经营困难问题,保障了后续依法健康发展,充分彰显了“廊坊经验”重塑工程在化解行政纠纷中的独特优势,收到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