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次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扎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高质量推进工作开展,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中做出了积极贡献,多项工作、多名个人受到上级表彰肯定。
一是法院集体被评为“河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方针,高质量审结省法院指定管辖、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赵忠国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杨志林贪污、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以及宋春利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等一批涉黑恶及其“保护伞”案件,追缴到位涉案财产4500余万元,提出司法建议16条,对黑恶势力形成高压震慑,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在获得全省表彰的同时,刑事审判庭被廊坊市委、市政府评为“廊坊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名同志获评先进个人。
二是法院集体被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评为“2021年度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该院始终将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作为占领舆论主阵地,展示法院形象,营造主旋律浓厚氛围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大局、落实司法为民的举措和成效开展正面宣传,2021年在各级各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830余篇,特别是在典型宣传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做到了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全媒体覆盖。同时,积极加强与各类媒体和条线新闻宣传部门沟通联络,紧盯宣传重点要点,形成上下通联、立体宣传的工作格局,有力提升了宣传效果。该院连续多年被市中院和区委宣传部评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先进单位。
三是司法警察大队在全省法院实战化训练考核中取得第二名的优秀成绩。该院司法警察大队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坚持立足实战、以训促学,将实战化训练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重点围绕单警技能、警组技能战术、警情处置、警用器械使用等科目制定训练计划,常态化开展训练,持续提高司法警察体能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近年来,该院法警大队以高超的实战业务能力,圆满完成了涉黑恶等一系列重大案件的押解、值庭、安保工作,出色完成市中院多次调警任务,得到上级法院充分肯定。
四是执行局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该院执行局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维护群众利益最后一道关口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任务目标,持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充分运用强制措施,深入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有力营造了威慑氛围;强化执行联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强大执行合力;严厉惩戒失信,大胆适用公开曝光、罚款、拘留、限高等惩戒措施,倒逼主动履行;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彰显司法关怀和司法温度。执行质效始终在全市乃至全省法院排位前列,因工作突出,连年被上级法院记功,多名干警受奖。
五是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晓芳同志被授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李晓芳同志进入安次法院工作27年来,爱岗敬业、任劳任怨,长期奋战在民事审判一线,始终将大局发展和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将调解贯穿办案全过程,经手办理的2300多件案件,无一信访申诉,当事人胜败皆服,得到了上级充分肯定和群众广泛赞誉。该同志曾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切实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发挥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是龙河法庭庭长李德华同志先进事迹在《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刊发。李德华同志扎根基层人民法庭14年,以助力园区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为己任,坚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默默奉献、无怨无悔。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迎难而上、勇挑重担、实干巧干,为服务园区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得到园区党委政府高度赞扬;面对人民群众真诚热情、亲如家人,从群众利益出发,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担当群众的“保护神”和“贴心人”;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审判质效始终名列前茅。工作业绩得到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调研组充分肯定,市中院下发决定在全市法院掀起向李德华同志学习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