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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次法院积极开展执行协作执结京廊两个法院三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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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计晓柳  发布时间:2021-08-24 11:12: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次法院积极开展执行协作,一举执结京廊两个法院三起案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某与张某是母子关系,李某和张某是夫妻关系。王某诉张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安次法院经审理查明,二被告人因购买房产,王某提供借款160余万元,二被告已偿还王某17万余元,安次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返还剩余借款及相关利息。

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宁学猛通过线下线上查控,查到李某名下有一套坐落于北京丰台区的房产,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带领执行干警到丰台区不动产管理部门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同时,深入调查了解了房产有无租赁,拖欠物业费等情况,为以后评估拍卖工作做好准备。

执行过程中,张某主动提起与李某在北京丰台区法院还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此外,宁学猛通过执行网络中的关联案件查询到我院审理的孙某诉本案被执行张某、李某二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已经结案,但是尚未申请执行。考虑到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有这一套房产,且评估价值为687.23万元,三个案件涉案标的大约500万元,宁学猛从减轻当事人诉累,让当事人少跑腿等多方面考虑,认为这三个案件存在交叉,有内在牵连,对于当事人来说一并处理是最快捷最便利的方法。对此,宁学猛一方面征得了王某、张某、李某同意,同时,将有关情况向另一案件原告孙某进行了说明,孙某也同意一并进行解决。于是,宁学猛与张某、李某进行积极沟通,为了使查封房产尽快变现发挥最大价值,动员其主动变卖房屋用以还债,经过几次做工作,最终李某主动自行出售了房产,并将房款汇入执行局指定账户。在此基础上,宁学猛召集三个案件的当事人到场进行协调,阐明分配方案,充分听取意见,严格按照判决确定的数额进行了财产分配,分配完毕后,余款返还了李某,三个案件在一月内得以一并执结。

安次法院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过程中,执行局发挥执行职能、因案施策、开拓思路、高效办理执行案件,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该案的执结,最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执行成本,将服务人民群众、实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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