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件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将两面锦旗送到了安次法院,向办理该案的郑建仿法官以及王迪、周磊两名书记员表达谢意,感谢他们耐心帮助调解纠纷,并高度赞扬了安次法院调解工作。
原告杨某与被告曹某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共同经营一家美容院,后因经营理念不同引发分歧,关系一度非常紧张,曹某冲动之下动手打伤了杨某,使得两人关系达到了冰点。杨某将曹某诉至安次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曹某支付医疗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47000余元。
郑建仿法官承办该案后,仔细查看了诉讼材料,并向杨某深入了解了事情原委,考虑到双方之前合作共事且矛盾并非不可调和,郑建仿认为以调解结案效果最好。遂指派王迪多次电联曹某,详细询问了他们事件发生的过程及现在的情况,从他们的角度设身处地地和他们“聊天”,积极争取当事人信任,配合法院调解工作,但调解之初并不顺利,多次传唤曹某到庭调解,曹某虽口头答应,却一直食言不到庭,后干脆拒接法院电话。对此,郑建仿并未放弃调解的想法,书记员王迪和周磊仍坚持通过电话联系曹某,功夫不负有心人,曹某终于接听了电话,周磊把握时机,严肃而耐心的对曹某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其正视问题,配合法院调解解决。曹某最终被我院干警的执着打动,按照约定时间来到法院。
调解当日,郑建仿一方面对曹某能够准时到法院参与调解进行了表扬,给了曹某一个台阶,避免曹某尴尬,另一方面对曹某动手打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郑建仿以前期了解的情况细数了双方合作创业的艰辛和之前愉快的合作,对比了双方此次大打出手的行为,并指出了对生意的负面影响,让双方从心理上缓和对抗情绪,认识自身的错误。同时,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了打人行为的性质,以及应该负的法律责任,经过多角度调解,曹某从开始的“我一分都不给她”到最后“您看怎么合适我都听您的”。杨某也主动表示了对曹某的谅解,作出了让步,双方都接受了对方的诚意,最终曹某按照双方达成的调解意见当庭给付杨某3000元作为赔偿,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曹某主动提出多给付500元,共同制作锦旗送给法院以表感激之情。
双方送来锦旗时,特意告诉郑建仿,二人又共同合作了新的项目,并衷心地感谢法官给予的耐心调解。该案的调解解决,既冰释了前嫌,又促成了双方加深合作,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