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安次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功化解韩某诉民政局行政登记一案,该案是法院首例诉前调解成功的行政案件。
2006年,韩某与刘某自由恋爱,韩某的父母与家人一直不同意二人结婚,于是扣留韩某户口本及身份证明,韩某遂私自找人办了一张假的身份证,使用假身份证与刘某到安次区民政局办理结婚证。但是,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日常生活中会经常有需要用到结婚证的地方,因结婚证上的身份信息是虚假的,导致给韩某带来诸多不便,因此韩某请求民政局将结婚证上虚假的身份证号码变成真实的身份证号码。但是,在此之前,区民政局已经按照审查程序对韩某身份证进行形式审查,且已将身份信息录入系统,审查程序没有问题,于是拒绝修改婚姻登记信息。遂韩某到法院起诉。
安次法院接到韩某的起诉后,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决定通过行政争议化解程序处理此案。该案承办法官刘振福、法官助理张晶共同帮助协调此案,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考虑到虽然韩某用虚假的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但确实是因为家人不给户口本无法办理结婚证,属被形势所迫的无奈之举,且并未使用假身份证做过其他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经与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沟通,指出韩某诉请的合理之处和当前的便民利民政策,提出司法建议,由区民政局收回韩某的虚假结婚证后,为韩某按真实的身份证号重新补发新结婚证。同时,针对韩某用假身份证办理结婚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最终,区民政局接纳了法院的司法建议,并启动程序为韩某办理新的结婚证,韩某到法院表示了深深地感谢,至此,此案圆满化解。
自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立以来,安次法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作用,为群众高质高效办实事、解难题,切实收到了群众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