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您了,这大中午的,为了给我们调解,饭也没吃上”。当事人握着彭德涛法官的手激动地说。4月8日,葛渔城法庭加班到中午1点多,成功调解一件离婚纠纷案件,收到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经人介绍认识,交往半年即登记结婚,后生育两个儿子,长子已成年,次子刚满12周岁。近些年来,两人经常吵架,矛盾越来越多,至今王某与张某已分居两年半有余,王某认为已无和好可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某离婚,次子由张某抚养。
案件受理后,彭德涛法官与审判团队人员沟通后认为该案有调解的可能,征求双方同意后,决定组织诉前调解。此时,书记员徐鹏主动申请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是对于孩子由谁来抚养的问题,双方争论不休、各不相让。徐鹏采取背对背的方式与双方进行了询问,后考虑到次子已满8周岁,应该考虑孩子的意见,遂与次子进行沟通,了解到孩子想跟妈妈一起生活,徐鹏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尊重孩子意愿、保障孩子合法权益为切入点,面对面做王某、张某二人的思想工作,经过三个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二人达成一致意见,次子由王某抚养,张某每月给次子1000元抚养费,直到次子可以独立生活为止。该案自收到王某起诉材料到成功调解仅用一天时间,即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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