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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安次法院执行局一周时间执结一起拒不支付抚养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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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宇宁  发布时间:2021-04-02 21:52:26 打印 字号: | |

331日,经过安次区法院执行局杨立红同志通过一周时间紧锣密鼓的协调,被执行人刘某一次性将孩子18个月的抚养费给付孙某,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据了解,孙某与刘某经人介绍认识后登记结婚,育有一女,因婚后双方经常因琐事争吵,孙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安次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由孙某抚养,刘某每月向孙某支付抚养费7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然而,自20199月开始,刘某停止向孙某支付孩子抚养费,孙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求给付拖欠的抚养费。

立案后,杨立红考虑到是抚养费的问题,关系着孩子的正常生活和上学开支,且拖欠了较长时间,不能再耽误。于是立即联系了被执行人刘某,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相关法律文书,并向其深入了解情况。得知因双方矛盾刘某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后,杨立红多次面对面和电话进行沟通协调,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一方面阐明法律的规定以及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从父女亲情、血浓于水的角度引导刘某转变思想,刘某从最初的抵触到后来思想认识开始有所转变,最终,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次性足额支付了拖欠的抚养费,并表示今后一定按时支付。

安次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快速执行,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成效得到了当事人普遍认可和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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