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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安次法院细心调解,为当事人一次性争取14年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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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计晓柳  发布时间:2021-04-02 16:03:59 打印 字号: | |

3月31日,一起房屋侵权纠纷引出的抚养费纠纷案件被告戴某为安次法院调解员王德增送来的一面写有“公正执法公道正义、尽职尽责一心为民”的锦旗,感谢调解员为其尽心竭力解决纠纷。

据悉,原告王某和被告戴某系公公与儿媳关系,涉案房屋系王某为儿子买的婚房,儿子儿媳婚后一直居住在此,双方育有一子,2019年两人离婚,孩子4岁,随戴某生活,戴某占用此房屋借给亲属居住,王某多次与被告协商将此房归还,戴某以种种借口不还,经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王某向安次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杨家朋法官承办了此案,充分了解案情后,与团队人员共同分析案件,指导调解员王德增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了解到,戴某不是想侵占房屋,而是因为离婚两年来,丈夫一直未尽到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从未给过孩子抚养费。王德增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出发点,以维系父子间亲情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明法析理,积极引导双方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去化解矛盾,使王某意识到儿子与孙子血溶于水的亲情和父爱对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性。经过多次“面对面”调解和“背对背”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将涉案房屋过户给戴某,代儿子一次性付清孙子到18周岁前的14年抚养费,戴某一次性给付王某80000元房屋折价款。

至此,该案在杨家朋法官团队人员不懈努力下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安次法院这种全庭干警积极参与调解处理社会矛盾的做法已经蔚然成风,取得了很明显的社会效果,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也获得了社会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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