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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赵忠国等18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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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国龙  发布时间:2020-10-26 09:09:01 打印 字号: | |

1021日至24日,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忠国、张建军、刘旭光、赵爱国、张玉荣、赵强国、刘来彬、郭湘梁、马兰胜、朱军、吴桂永、董保强、孙又丰、甘庆国、张久来、李燕松、孙卫平、李军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忠国等18名被告人利用家族势力和组织势力,长期把持唐山市路北区果园乡碑子院村基层政权,在平改项目中攫取巨额经济利益,欺压百姓、横行乡里、破坏基层选举,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对碑子院村及周边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和威慑,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公诉机关提请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上述被告人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赵忠国等18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分别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各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被害人家属等共计40人参加了旁听。

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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