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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次区法院李晓芳同志被评为全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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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国龙  发布时间:2020-09-30 15:45:43 打印 字号: | |

930上午,安次区隆重举行表彰大会,对20年来推动新安次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10个先进集体和2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安次区法院李晓芳同志榜上有名,被安次区委区政府授予安次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此次表彰活动是安次区委区政府为庆祝新安次20周年而举办的,所产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经过单位、主管部门或行业层层推荐,组委会严格考察、优中选优,最后经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李晓芳同志以其坚定的政治立场、牢固的大局意识、过硬的业务素质、突出的工作业绩在众多候选人中脱颖而出。

李晓芳从小就有一个法官梦,1993年,在那个法律专业并不吃香的年代,她怀揣梦想考入了天津轻工业学院法律专业学习,1995年大学毕业,如愿以偿的进入了安次区法院工作。25年来,她从书记员做起,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一庭副庭长、调解庭庭长,内设机构改革后转任民庭副庭长,长期奋战在民事审判一线。她爱岗敬业、任劳任怨,经手审理的案件有2000多件,无一信访申诉,当事人胜败皆服。她通过妥善化解每一起纠纷来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保障群众权益,得到了上级充分肯定和群众广泛赞誉,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河北省委政法委评为爱民模范先进个人,被河北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十佳亲民法官并荣记个人二等功,调解庭在她任庭长期间先后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被河北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她胸怀大局,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驾护航

新安次的20年,也是李晓芳走上法官岗位、逐渐成长、成熟的20年。这20年间,安次区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同时,伴随产生的矛盾纠纷也大幅增加,矛盾更多样,情况更复杂,能否及时妥善处理,关系到全区发展大局。李晓芳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对涉及全区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纠纷积极协调,优先处理,最大限度促成和解,避免事态扩大,影响整体工作。

2009年,在光明西道升级改造期间,因需要拆除道路两旁部分房屋及其他设施,占用相关土地,拆迁单位与某公司因房屋拆迁补偿款延期支付问题产生纠纷,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各项损失及相关利息450余万元,李晓芳承办此案。因纠纷涉及政府民生工程,李晓芳迅速向双方了解相关情况,得知双方就补偿问题之前达成过协议,但因为各种原因补偿款未及时给付,原告才向法院起诉的情况后,她立即组织双方展开调解工作,但因双方矛盾较深,调解期间原告竟然将损失增至480余万元,并扬言如果赔偿不到位就阻止施工。李晓芳深知工期延误不得,而且工程涉及大量拆迁工作,此案处理不好,很容易造成负面导向,给后期施工造成重重阻力。为了促成双方和解,李晓芳一方面向原告充分说明法律规定,引导其客观评估损失,并阐明过激行为的后果;另一方面积极协调相关的十余个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连续一周多时间奔走于原被告和有关部门之间做调解工作,电话沟通情况更是不计其数,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差距慢慢缩小,最终以300万的金额达成和解。该案的妥善处理,为后来产生的相关纠纷确立了处理原则,实现了平稳化解,保障了民生工程的顺利推进。

她心系群众,耐心为老百姓断清家务事

安次区有近40万户籍人口,分布在一个个家庭当中,家庭是最基本的社会组成细胞,家庭的和谐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稳定。李晓芳在调解庭任庭长的10余年间,调处的案件中涉及离婚、赡养、继承等家庭纠纷占到相当的比重,这类案件往往矛盾激烈、当事人情绪激动,调解难度很大。面对种种情况,李晓芳以多年的工作经验,总结出了澄清事实法”“模糊调解法”“巧借外力法”“适时冷却法”“风险评估法等多种调解技巧,再加上她的细致和耐心,使90%以上的案件得以调解解决。

2012年,调解庭受理了一件赡养纠纷案件,一个70多岁的老人起诉二儿子和三儿子要求履行赡养义务。首次调解,老人的三个儿子和三个女儿在法院门口一见面就吵闹起来,李晓芳知道后立刻把他们分开,安排在两个调解室冷静一下,经过了解得知,老人有三儿三女,他与大儿媳有矛盾不愿一起居住,二儿子不在同村,所以一直同三儿子共同生活,并把自己的房产给了三儿子。现在老人与三儿子也出现了矛盾,三儿子将老人送到二儿子家,二儿子说赡养老人可以,但是要求分割老人的房屋,三儿子不同意,再加上三个女儿各自站队,一家人闹得不可开交。李晓芳看到双方情绪激动,人数又多,知道当时调解是不会有什么效果的,而且容易激化矛盾,最好的办法就是拖一拖,于是她告诉老人的几个孩子回家反省,等法院通知再过来。这时,老人突然哭起来,用手扒着调解室的椅子说什么也不肯回去受罪。看到这种情形,几个孩子都低下了头,李晓芳趁机对他们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讲明了法律规定,说完便气呼呼的离开了,只剩下了面带羞愧的六兄妹。过了几天,李晓芳认为时机成熟了,便直接来到村委会,在村干部的协助下对案件进行调解,这次调解中,老人的三个儿子情绪都很平和,调解工作进展也很顺利,两个小时的时间,便对老人的居住和生活费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她关爱弱势群体,用法律为他们遮风挡雨

李晓芳非常重视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他们大多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不足,一旦受到侵害,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很容易产生过激行为。对此,李晓芳总是耐心倾听、积极引导,尽最大努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案件之外尽可能的给予其他帮助,让他们感受更多的司法温情和社会温暖。

王某是辖区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原籍在黑龙江,父母离异,父亲在监狱服刑,只能与七十多岁的奶奶相依为命。王某在校期间因与两同学发生口角,两人将王某打伤,对于王某治疗支出的医疗费,打伤王某两个孩子的家长都不愿意承担。王某的奶奶带着王某来到法院,坚持要求起诉并提出了几十万元的赔偿要求,祖孙俩情绪激动,扬言法院如果给不了说法就去拼命。李晓芳见此情形,苦口婆心的劝说老人不能有过激的想法,表示一定维护她们合法的权益,同时,也向老人讲明了有关法律规定,打消其过高的赔偿心理预期,安抚住祖孙两人。李晓芳深知时间耽误不得,立即与王某所在的学校取得了联系,得到打人孩子家长的联系方式,但是,电话里两个家长都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再打电话干脆不接。无奈之下,李晓芳只得通过学校提供的具体地址,上门进行调解。先后三次调解,从吃闭门羹到拒不赔偿,再到少赔偿,经过李晓芳反复的讲法、说理,将心比心,最终两个家长同意分担王某的医疗费以及其他相应损失。祖孙两人拿到赔偿款后,拉着李晓芳的手激动的说不出话来。后来,李晓芳又多次联系老人了解孩子学习和在校情况,并联系学校,希望学校给予更多关注,做完这些,她才彻底放下心来。

她热心助人,对于诉外纠纷调解有求必应

除了做好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李晓芳还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积极协助村街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等调处矛盾纠纷,并开展业务指导。2012年,安次法院成立了以她名字命名的李晓芳调解室,李晓芳的名气和事迹在辖区广为传颂,更多的组织和群众主动请李晓芳帮助调解纠纷。李晓芳有一个多年的习惯,只要离开办公室,就在门上贴一个纸条,写上外出原因以及联系电话,只要有求助,她都尽力给予帮助。

一天,李晓芳正要准备调解案件,电话突然响了,对方是乡政府的工作人员,原来,辖区内某村村民孙某因拆迁房屋分配问题与子女产生纠纷,迟迟不肯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严重影响了拆迁进度,乡政府、村委会多次进行调解,均无功而返,听说李晓芳善于调解家庭纠纷,特意打来电话寻求帮助。李晓芳没有片刻迟疑便答应了下来,因为白天工作安排很满,所以与乡政府人员商定下班后过去进行调解。经过向村委会了解得知,孙某已经80岁,有7个子女,多年来一直和最小的儿子生活,小儿子对老宅进行了翻新,后来面临拆迁,应获补偿1000余平方米,小儿子以孙某一直与其生活以及翻新老宅进行了投入为由,要求补偿的房屋归自己所有,孙某要求所有子女平均分配,双方发生争执后,孙某一气之下让其他六个子女为其租房并轮流照顾,与小儿子不再来往。了解情况后,李晓芳发现双方的分歧很大,且均有不合理的地方,对此,她分头做双方工作,一面讲清法律的有关规定,一面重点从赡养老人、兄弟亲情、家庭和睦等情理上转变他们的思想,并创造机会让不再往来的父子二人当面沟通,经过多次的调解工作,双方终于坐到一起深入的进行了谈心交流,最终达成和解。同时,与村委会签订了拆迁协议,政府拆迁安置工作得以继续进行。

这就是李晓芳,25年如一日,一心扑在审判事业上,为了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她克服万难、任劳任怨,她用实际行动展现了一名法官的为民情怀,用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敬重和赞扬,她是无愧于人民的优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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