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码头镇被告陈某的大女儿同自己的丈夫和2个孩子来到安次区法院,“谢谢杨法官,谢谢您充分体谅我们的难处,促使调解成功,真的感谢您!”同时把一面标有“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调解速裁团队杨家朋法官手中。
2017年2月21日,正值冬季,前几天刚下完一场大雪,陈某无证驾驶货车因雪天路滑再加上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与王某驾驶的三轮车相撞,王某受伤,两车受损。后王某将陈某及为货车承保的某保险公司(后简称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王某、陈某和保险公司达成协议:陈某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代暂时没有偿还能力的陈某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财产损失共12万元,并有权对陈某追偿。
因陈某长期未偿还保险公司垫付的12万元,保险公司将陈某起诉至安次区法院,要求陈某立即偿还,杨家朋负责办理此案。杨家朋经了解得知,陈某本身患有脑梗,经治疗出院后,又不小心将胯部摔伤,现在卧床不起,没有收入来源,同时还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小女儿,已婚的大女儿每天带着2个幼小的孩子照顾陈某。杨家朋考虑到陈某的实际情况,确实无能力偿还12万元。于是,一方面积极做保险公司的工作,向其说明陈某的现状,劝导其作出一定让步;另一方面与陈某沟通,劝说陈某尽最大努力偿还保险公司欠款。经过多次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同意放弃部分诉求,要求陈某偿还35000元,陈某也积极配合还款,经过多方筹措,一次性还清。至此,案件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