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安次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有条不紊地进行。与以往不同的是,审判庭只有法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公诉席和被告席上则空无一人,取而代之的是一台液晶电视,显示着安次区法院、安次区检察院和廊坊市看守所三地同案同步远程庭审的实时视频画面——这是安次区法院首次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审理刑事案件。
2017年3月,被告人岳某在劳动过程中,因琐事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执,其用铁锹将张某头部打伤后逃跑,后被公安机关追逃并抓获。2020年1月15日,安次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我院提起公诉。我院刑事审判庭将本案定于2月21日开庭审理,之后,随着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发展,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我院果断决定采用网络音视频三方庭审的方式进行开庭。
为了保障庭审过程顺利进行,庭审前,我院与安次区检察院、廊坊市看守所进行了积极沟通,争得了他们的支持和配合,我院信息化技术人员对网上庭审系统和设备进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庭审过程中,法官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与公诉人、被告人进行实时视频对话,庭审全景和三方画面集中显示在电视屏幕上,庭审三方均可清晰观视。在举证阶段,公诉人通过远程视频展示案件相关证据,完成举证,被告人岳某无质证意见并自愿认罪,法院当庭进行了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岳某拘役四个月。
该案庭审整个过程仅用时20分钟即顺利审结,此次三方庭审成功尝试,既达到了防控要求,又满足于案件审理需求,也为下一步网络庭审工作积累了经验,打好了基础,确保网络庭审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