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次法院葛渔城法庭近日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经法官融情耐心调解,最终原告伤者拿到5700元的赔偿款。
2019年5月25日,年逾六旬的原告魏某因土地纠纷,与邻居被告李某发生争执,李某将魏某打伤,原告魏某当场报警,报警后双方因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经派出所调解未果遂原告魏某到安次区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医鉴定,原告魏某为轻微伤,请求法院判处被告李某赔偿住院医疗费、护理人员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30000余元。
彭德涛法官了解大概情况后,多次前往当地村委以及派出所详细了解双方争执的原因及经过,开庭审理后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解决,并向当事人释明相关规定。于情理方面讲,原被告的做法均有不当之处,作为邻居,本应互谦互让,遇事要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角度去处理,原被告二人非但没有这么做,还大打出手,实属不该;从法理方面讲,这起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被告将人打伤,理应赔偿,作为法院完全可以依法直接判决,但是判决一旦做出,原被告二人的关系就无法缓和。
彭法官加班加点,耐心细致地劝导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经过多次争执赔偿款后,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李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700元。这起因生命权引发的纠纷,在彭法官的调处下,矛盾双方握手言和,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