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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公正判决 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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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计晓柳  发布时间:2019-04-18 09:45:38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起劳动争议案的当事人来到安次法院,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公正公平”的锦旗送予审监庭李萍法官。感谢李法官秉公办案,依法判决,维护其合法权益。

原告周某系被告某装饰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期限自2016年6月13日起至2019年6月12日止。

  2018年6月,该公司根据政府环保部门限产政策,决定自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9月30日调整工作时间,来完成订单量任务,避免违约造成损失,员工超出正常工作8小时范围的按加班计算,该公司将临时新班次方案以邮件方式通知各部门及员工,并在信息栏进行了公示。6月15日,周某无故未到岗上班。该公司以周某违反《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周某的劳动关系。

  周某因不满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安次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安次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认定该公司解除被告劳动合同违法,裁决该公司支付周某经济赔偿金18511元。该公司不服,向安次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矛盾尖锐,当事人均不同意调解。李法官先后两次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经合议庭评议认为:周某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当共同遵守。该公司在特殊情况下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工作时间,没有对周某的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进行不利的变更,且所延长劳动时间也并未超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周某无故旷工,严重违反该公司规章制度。法院判决该公司与周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不予支付周某经济赔偿金18511元。该案的公正判决,正体现了当事人锦旗中的“秉公执法、公正公平”,切实维护了该公司的利益。
责任编辑:资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