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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次区法院有效融合诉前调解与乡镇法庭职能
巧化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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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晓羽  发布时间:2019-04-01 14:03: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次区法院有效融合诉前调解与乡镇法庭职能,仅用1天时间,就圆满化解了一起家事纠纷,原告自愿撤诉。

2019326日,安次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母亲诉儿子不当得利纠纷案。为妥善化解母子矛盾,恢复亲情,法院决定先对该案进行调解。这起案件的当事人系安次区北史家务乡的村民,为充分发挥乡镇法庭了解当地民情、群众基础深厚的优势,法院诉前调解组的法官决定指派北史家务法庭的人民陪审员高万云负责该案的调解工作。

高万云向原被告双方进一步了解案情得知,原告是一位年过九旬的老人,共有四个儿子,目前由四家轮流照顾老人,每家10天。因其三儿子庄强到村委会领取了她的福利金和养老金7288元后,私自占有不予归还,当地村委会及北史家务乡的包片干部和派出所均对该案进行过多次调解,但被告始终蛮横无理,拒不归还福利金和养老金。老人无奈之下才将儿子起诉到法院。由于原告年事已高,遂授权其大儿子庄立全权代理这起案件的所有诉讼事项。

高万元将原告代理人庄立和被告庄强叫到北史家务法庭做思想工作,向被告明释,这起案件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被告私自占有其母的福利金和养老金的行为属不当得利,应予以归还。该案如果诉前调解不成,便会转入诉讼程序,由法官依法判决。听完陪审员的话,被告态度有所缓和,陪审员高万云趁热打铁,提出三套解决方案:一是将老人的7288元福利金和养老金平均分配给四个儿子保管,每人1822元,老人轮到谁家照顾谁就把这钱花在老人身上;二是钱由被告庄强保管,法庭出具协议书,其他三个儿子在协议书上签字;三是钱由当地村委会统一保管,法庭出具协议书,四个儿子在协议书上签字。

被告再三思量,决定按陪审员的第一套方案解决,原告亦无异议。在陪审员的督促下,被告当天就把7288元拿到了法庭,原告自愿撤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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