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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次法院执行法官顺利解决一起争夺抚养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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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宇宁  发布时间:2019-03-01 13:53: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次区法院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执结了一起避免纠纷升级的离婚纠纷案,申请执行人殷某最终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现此案执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8年殷某通过网络与张某相识,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2子。2018年5月25日,因双方经常由于家庭琐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殷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小儿子由自己抚养。但张某不同意,要求由自己抚养2子。经法庭询问,大儿子表示愿意与父亲张某一起生活,同时法庭考虑到小儿子年龄尚小,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遂判令准予当事人离婚,大儿子由父亲张某抚养,小儿子由母亲殷某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

  判决生效后,张某未依法履行将孩子的抚养权给殷某,无奈之下,殷某申请执行,执行局法官考虑到孩子尚小,因此事引起争吵会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遂建议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

  起初父亲张某要求孩子抚养权全部归自己所有,态度强硬,经执行局综合科副科长高会君对双方当事人的耐心劝说,最终张某同意殷某可以定期探望孩子。此次和解后,张某并没有如实履行职责,以各种理由推辞,不让殷某看望孩子。后来,殷某主动去张某家中探望孩子时发现孩子头部有少许烫伤,原来张某的母亲有病,孩子全部依靠张某的父亲来抚养,由于看护不周,导致孩子不小心将粥扣在头上,引起烫伤。殷某看到后于心不忍,要求拿回小儿子的抚养权。

  我院执行干警从维护儿童身心健康,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做张某的思想工作,最终被告同意将小儿子的抚养权给原告,双方和解,并同意兄弟俩之间可以节假日相聚,这场有关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最终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资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