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宵佳节忙执行,老赖躲得过初一 躲不过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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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宇宁  发布时间:2019-02-20 15:43:38 打印 字号: | |
  正是全国人民欢度元宵佳节的喜庆日子,安次区法院的执行干警仍在忙碌着办理案件。于2月19日上午8点30分,安次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马甄红带领4名干警,分乘2辆警车,再次出动,奔赴 “老赖”住所,将被执行人于某实施拘传。

  2014年3月13日,廊坊市某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于某,在某信用合作联社贷款人民币500万元,由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连带担保,被告于某及妻子同意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签订相关合同。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到期后,被告未偿还借款,经多次催促,被告均未偿还。无奈之下,原告某信用合作联社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利息270877.75元。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执行。原告于2017年1月6日申请执行,执行局经与被执行人多次联络,沟通无果,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冻结当事人名下所有财产,并在其住所,将被执行人实施拘传。

  元宵佳节,春意融融,安次法院执行局干警秉着生效裁判必须得到履行,司法权威必须得到尊重的原则,争分夺秒忙执行,让老赖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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