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次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平安安次、法治安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788件,其中新收5337件,同比多收712件,增长15.39%;审结4982件,结案率86.07%。
刑事审判工作,受理案件329件,审结321件,结案率97.57%。依法严惩抢劫、盗窃、伤害等暴力、侵财犯罪,判处人犯382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6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68人,宣告缓刑、免处173人;成功审结山斌林等组织传销案[1],社会反响良好;组织集中宣判4次,新闻发布会2次;结合审判加大宣传力度,精选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印制《护航成长与法同行》宣传册2000份、编印打击传销宣传册5000份,在辖区发放,取得良好效果。
民商审判工作,受理案件3270件,审结2948件,结案率90.15%。结合家事审判改革[2],探索民事纠纷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解决方式,坚持 “调解优先”,慎重处理劳动争议、房地产、物业服务、民间借贷等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行政审判工作,受理诉讼案件37件,非诉案件247件,均已全部审结。全力配合政府“两违”[3]清除30余次,取得良好效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向监察委移送制度,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建设进程。
二、以重点工作为突破口,全力推动整体工作扎实开展
(一)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2018年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4]的最后一年,也是攻坚决战的一年,法院全体干警发扬拼搏精神,负重前行,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主动争取党委支持,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向区委专题报告3次,张平书记均做出重要批示。区委政法委专题研究联合惩戒机制[5]方案,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区委综治考核范围。在区委政府支持下,整合相关部门职能,建立形成了“党政统筹、法院主办、政法主责、部门联动、镇村(社区)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执行工作格局,有力助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紧紧围绕“三个90%”“一个80%”的四项核心工作目标[6],努力提高案件执行质效。清理3年来未结案件391件,全部建档立卡[7],约谈当事人757人次;组织集中执行活动12次,出动干警600多人次,拘传8人次,拘留16人次,纳入失信662人,执行到位案款1632万元;移送涉“拒执”犯罪7人,一审宣判1人;“四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与公检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一个月内就有13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案。组织执行专题新闻发布会2次,在各类媒体刊发执行信息90多篇,编纂精准执行专题宣传册2期6000册,在全区发放,收到良好效果。以真实执行案例为题材拍摄法治微电影《心有所安》,生动展现了执行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
(二)提高站位,精准施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推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8]是党中央的统一部署,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稳定基层政权的重要举措,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专项斗争扎实推进。
一是完善机制,强力推进。与公、检机关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全年6次会商重点案件10件。10月31日受理首例李明等13人涉恶案件[9]后,党组精心部署,由主管院长担任审判长,合议庭超前谋划,加快节奏,29天时间一审宣判,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深挖彻查涉黑恶线索。对2016年以来审结的全部刑事案件和部分重点民事、执行案件进行系统排查,发现9条线索,及时上报。按照区委统一安排,分别对当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区村居换届拟任 “两委”候选人进行全面筛查,与“两委”换届同步核查全部正式候选人,累计核查上万人次,有力支持了基层政权建设和“两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打造强大声势。组织法官6次进企业、学校法制宣讲,配合区委政法委办好基层干部“扫黑除恶”专题培训班;编印 “扫黑除恶”专题宣传册、录制音频,广泛宣传;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2次,在各级媒体刊发稿件90多篇,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示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果。
(三)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深化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院、庭长办案责任和监管职责,院、庭长结案占比94.74%,案件质效稳步提升。
二是扎实推进审判方式改革,积极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10],细化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等关键环节,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稳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出台工作方案,与区直14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坚持 “调解优先”,试行“冷静期”和“禁止令”制度,把家事审判重点放在家庭亲情关系的修复上,取得成效。
三是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11],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诉讼难。严格落实改革要求,按照“一案一号”原则,所有民事纠纷当事人只要来院诉讼,全部纳入“登”字号立案范围。
四是积极开展创建“无诉讼乡(镇)、村(街)”活动[12],区委政府大力支持,及时采纳法院3项工作建议;区委政法委、综治委牵头召开创建“无诉讼乡村”工作推进会,并转发活动实施办法和考核办法。5月份以来,各法庭诉前调解各类纠纷197件,吸纳基层组织参与诉讼调解144件;法院成立诉前调解小组,纳入诉前调解程序257件,成功调解112件。组织人民陪审员培训86人次,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48次,指导民调66次,参与社会综合治理50次,收到锦旗36面,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五是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已经按照上级要求编制机构方案上报省院,待上级批复后实施。
(四)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以信息化应用服务审判。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法庭功能,增加便携式数字法庭2套、新建数字法庭1个,建设完善了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等便民服务设施,为服务审判、服务群众提供了良好环境设施支撑。
二是强化信息化应用,助力审判质效提升。智审系统[13]使用覆盖率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14]率均达100%,走在全省前列。12月份,最高院副院长张述元来院调研,对我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高度评价。
三是开通网上诉讼服务系统,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开通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开庭、网上证据交换、网上送达等全方位、一站式便捷诉讼服务,当事人在家点点手机就能交费、签收文书。成功受理网上立案申请449件,网上缴费160次,发送电子送达424条,并成功尝试网上证据交换,受到省高院通报表扬。
三、强化“两个主体责任”,抓班子带队伍,以党建促队建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党章》、《宪法》、《准则》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与“两学一做”紧密结合,确保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二)坚持政治引领,思想疏导,始终保持法院队伍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细化分解,狠抓落实。把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全年组织干警集中培训11次,引导干警始终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守对党忠诚的政治立场,争做“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好党员、好法官。组织干警参观抗日战争纪念馆、市法治宣教中心、观看电影《李保国》、重温入党誓词、参加全区 “宪法知识竞赛”,强化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爱岗敬业、反腐倡廉教育,培育甘于奉献精神,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三)主动联络代表委员,自觉接受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1次,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法院执行工作12人次,召开三级代表座谈会2次,走访代表委员56人次,对征求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改进工作。
(四)完善“支部建在庭上”,探索“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的新型党建模式[15]。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完善政治功能。调整党支部设置,新建5个党支部并成立11个党小组,全面完成中院党组“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新型审判团队上”的工作要求,党组织的凝聚力、组织力和战斗力全面提升。
(五)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准则》,始终坚持从严治院,持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对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领导带头,处处以身作则,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监察部门受理违纪线索40件,办结36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强日常监管,全年发出检查通报10份,对违反工作纪律者严肃查处,有效增强了干警的纪律意识,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明显增强。
(六)加强司法宣传,占领舆论阵地。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不断强化阵地建设,结合审判宣传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在各级媒体刊发稿件1078篇,其中国家级340篇,省级112篇,司法宣传工作跻身全市乃至全省法院系统先进行列。
2019年将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二是突出审判执行主业,认真落实好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实行审判工作扁平化管理,确保公正司法、优质服务;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审判管理,探索审判方式改革,努力实现审判质效再提升;
三是进一步创新执行工作机制,着力完善“解决执行难”工作长效机制,扎实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实现实质性突破;
四是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审判效果,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五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畅通解决纠纷渠道,加快家事审判改革步伐,力争有新突破;扎实推进“无诉讼乡村”活动,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各类调解机制功能,实现资源共享、工作同做、成果共有,推动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规范化、长效化,确保取得实效。
名 词 解 释
1.山斌林等组织传销案是发生在安次辖区的重大组织传销案件,是国内一个“老牌”传销组织“蝶贝蕾”,始于2005年,在全国多个省市均有分布。2017年该传销组织因强制给一名成员灌水致死酿成大案,公安机关深挖彻查,终将该传销组织4名重要头目抓获,在全国各地深耕13年的“老牌”传销组织“蝶贝蕾”在安次覆灭,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2.家事审判改革是将家事纠纷案件的审理向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方向发展,把家事审判的重点由处理财产争议回归到家庭亲情关系的修复上,从而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
3. “两违”是指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
4. “基本解决执行难”是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时,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重承诺:“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5.联合惩戒机制是指人民法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惩戒的工作机制。2016年1月20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共提出55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机构、从事民商事行为、享受优惠政策、担任重要职务等方面全面进行限制,更大范围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我院与区17家相关部门也制定了相应方案。
6. “三个90%”“一个80%”的四项核心工作目标是指“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确定的评价标准,具体内容是:有财产案件法定期限实际执结率达到90%以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合格率达到90%以上,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90%以上,2016年以来全部案件年底前执结率达到80%以上。
7. “建档立卡”是指“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借鉴“精准扶贫”的经验,对所有未实际执结的案件进行全面清理,逐类建立台账,登记造册,真实还原案件性质,对所有未执结案件以及所有新收案件,逐案建立《执行案件综合信息登记卡》,将执行案件精准到每位申请执行人,建档立卡,做到一案一卡、一案一策、案案有说法。
8.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一项重大决定。旨在通过3年的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城乡结合部等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9.李明等13人故意伤害、赌博、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涉恶犯罪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安次法院受理的首起涉恶案件,该案2018年10月31日起诉,同年11月29日依法进行公开宣判,历时29天。李明等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二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10.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强调“以审判为中心”,明确审判职能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性地位,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案件的定罪量刑问题应当由公正的审判活动来解决,非经正当程序不得认定被告人有罪。
11.立案登记制改革是指案件受理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要求,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12.创建“无诉讼乡(镇)、村(街)”活动是省高级法院在全省法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旨在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一乡一庭”功能,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与乡镇、街道、村委、社区建立联查机制,加大矛盾化解力度,确保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重大疑难纠纷不出县(区)。
13.智审系统是辅助法官网上办公办案的智能系统软件,该系统能够最大限度把法官从重复性的、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中解脱出来,裁判文书起草、网上阅卷、程序性文书生成均可通过该程序进行,让法官能够真正专注于案件本身,对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很大作用。
14.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是指在立案、审理、执行、结案等各个案件办理的流程阶段和各个诉讼环节所产生的诉讼文件和实施的诉讼活动,都要同步转化为电子数据录入案件办理系统,使信息化技术支撑能够覆盖到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节点和各个岗位、人员。“同步生成”的关键就是扫描录入的同步性和及时性。
15.完善“支部建在庭上”,探索“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的新型党建模式是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后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实行扁平化管理的新情况,进一步探索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政治功能。挖掘党小组作为党支部战斗堡垒的延伸作用,将其与新型审判团队的队伍特点相融合,积极探索新型审判团队上的党小组建设,有效实现了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的有机融合,激发了基层党建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