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 根据最高院、省高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总体要求和市中院的具体要求,安次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以“十项举措”为抓手,强力推进 “无讼乡(镇)村(街)”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认真贯彻上级部署,加强制度建设。今年5月,安次法院为认真贯彻上级法院部署,经党组研究,起草并印发了《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创建“无诉讼乡(镇)村(街)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创建“无诉讼乡(镇)村(街)活动”考核办法(试行)》,对开展创建“无诉讼乡(镇)村(街)活动”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和考核方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工作。加强对创建“无诉讼乡(镇)、村(街)”活动的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部署,认真组织推动。安次法院成立创建“无诉讼乡(镇)、村(街)”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张继斌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双月、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郑建仿、周素芳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活动统筹协调,指导、推动、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三是加强法庭软、硬件建设,强化司法便民职能。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的资源优势,在原有人员的基础上,按照人民法庭的工作要求,为每个法庭配备了一名驻庭陪审员,负责人民法庭的日常工作,目前各庭陪审员已经到位。邀请司法所、派出所、村(街)“两委”班子、村(街)调解组织等有关人员参加,形成左右相联,上下贯通的组织网络。与此同时,我院借助政法网络,为所有乡镇法庭连通了内网及视频系统,实现了人民法庭网络全覆盖。
四是自觉服从党委领导,定期汇报工作进展。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法庭主动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与司法局联系,实现人员共用、资源共享、纠纷共处,建立法庭与司法所共建工作格局。为确保无诉讼乡(镇)村(街)活动有序开展,今年6月,我院向区委提出构建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的3点工作建议,待上级批示。
五是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各乡镇法庭建立畅通的网络信息平台,按要求及时采集、录入信息,由政治处统一将有关数据信息汇总后按要求上传到市中院网络信息平台。“无诉讼乡(镇)、村(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了县、乡(镇)、村(街)有关人员微信群,各人民法庭庭长建立了乡(镇)、村(街)有关人员工作微信群,以便相互通报情况,探讨问题,指导交流工作。
六是集中排查矛盾纠纷隐患,清底数、明情况。各人民法庭对辖区乡村诉讼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排查,根据纠纷发生的时令性、季节性、地域性等特点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情况,特别是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隐患,建立台账,做到心中有数。
七是坚持与“登”字号改革相融合,做好诉调对接工作。结合立案 “登”字号改革,依法及时做好司法确认工作,为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支撑,推动调解工作开展,力争将人民法庭诉前调解纠纷纳入 “登”字号系统。
八是及时梳理研判,化解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隐患,包村(街)法官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进行梳理、研判,制定解决方案,需要向党委、政府汇报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基层干部、人民调解组织解决问题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行业调解组织作用,做好诉讼与非诉讼有效衔接。自今年5月份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各人民法庭共调解诉前纠纷12件,调解诉讼案件34件。
九是“完善支部建在庭上”,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进一步完善制度,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政治功能。今年5月23日和29日,区直工委批复同意了我院关于调整党支部和支部组成人员的请示,该项工作的开展是安次法院全面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组织力和战斗力的一项有力举措。
十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安次法院采取以案说法、送法进村街、进学校、进企业、参加“木兰有约”、拍摄微电影等不同形式,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今年以来,我院法官三次走进企业、学校进行法制宣讲,受教人数达3000余人。精选十几篇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印制《护航成长与法同行》未成年人案例选编2000册,并在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发放,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