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日,伍某(女)与赵某(男),每人手拿一份离婚调解书,平静的走出了法院,二人离婚经历了一波三折,最终和平分手。
2017年初,赵某就到安次区法院起诉与伍某离婚,杜杨法官受理了此案,经了解情况,夫妻婚后已育有一子,在日常生活中因为琐事,有些矛盾,起诉离婚只是一时情绪激动。鉴于此种情况,杜法官耐心给双方做工作,讲到夫妻之间要互相包容,离婚对孩子身心也影响太大,要多为孩子考虑,尽量在一起生活,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就这样,在杜法官的劝说下,原告撤回了离婚诉讼。
转眼到了2018年3月,伍某(女),又一纸诉状递到了法院,起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丈夫赵某索要孩子抚养费,依然是杜杨法官受理了此案。伍某说,自从2017年初撤回离婚诉讼后,与丈夫就一直分居两地,基本没有沟通,造成矛盾不断,孩子一直由伍某抚养,赵某没有给过抚养费。杜法官经向双方了解情况,发现双方确已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又有上次离婚撤诉的经历,为了案结事了,杜杨法官针对矛盾的焦点,对孩子的抚养费和财产的分割做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伍某和赵某了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也想明白也许分开各自过新的生活,是双方更好的选择。伍某就主动撤回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赵某索要抚养费之诉,再重新起诉离婚。
就这样,经过了三次起诉,也经过了杜法官三次受理案件,耐心调解后,二人终于在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等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在2018年4月2日双方签订了自愿离婚的协议书,和平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