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次区法院不断加强“一乡一庭”建设,积极开展纠纷调处、法律咨询、指导民调等工作,有效整合了诉讼与非讼的资源优势,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推动司法调解与其他调解方式有效衔接,使得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在基层真正落地见效。去年,安次法院收案总数首次实现负增长,从2016年收案数4805件减少至2017年的4625件,收案态势得到遏制,充分证实小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和积极服务乡镇经济发展上有着不可或缺的大作为。
一、法院、法庭调撤联动,司法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2016年1月22日12时30分许,由常某驾驶的货车与孙某驾驶的客车相撞,孙某受伤。孙某将货车司机常某与货车车主张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法院受理后,一直无法与被告张某取得联系,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与张某住所地的东沽港法庭取得联系,利用乡镇法庭熟悉当地民情,有群众关系网的优势,快速摸排办案线索,展开诉外调解。法庭调解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细致的开展工作,在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站在最有益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给意见,出方案,最终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按照法庭的调解意见达成协议,纠纷就此化解。
安次法院始终坚持将“一乡一庭”工作做实做细,坚持法院、法庭调撤联动。针对一些适合诉外调解的家事纠纷类案件,充分发挥调解员在当地群众基础好、威望高的优势,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近年来,各乡镇法庭单独或协助乡镇村街调处各类纠纷867件,推动司法调解与其他调解方式有效衔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在基层真正落地见效。
二、积极化解涉企纠纷,资源互补,形成工作合力。
安次法院各乡镇法庭积极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村(居)两委之间建立联系,做到与相关部门有效沟通,有效衔接。近来,永清徐某与东沽港某畜禽养殖公司间产生了合同纠纷,徐某欠该养殖公司货款311504.7元,养殖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徐某诉至法院,安次法院葛渔城法庭受理了此案,由于东沽港法庭不定期深入辖区村街、企业、进行走访,因此法庭调解员对涉案企业的情况比较了解,葛渔城法庭与东沽港法庭资源互补,共同对案件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形成工作合力,事半功倍。在两个法庭共同努力下,双方关系有所缓和,并对法庭提出的分期偿还欠款的调解意见表示同意,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三、发挥特长,全力帮助企业建章立制,保驾护航。
“一乡一庭”工作模式不仅为民调解纠纷,更是建起了与群众沟通的桥梁纽带,安次法院不定期组织法官、人民陪审员、法庭调解员深入到群众身边,开展审判和法治宣传工作,以老百姓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的方式化解纠纷,促使群众有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同时,安次法院“一乡一庭”调解员还深入乡镇企业,对他们日常经营、企业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拟制经营合作合同。近年来,安次法院乡镇法庭解答法律咨询2756人次,深入村街企业调研160多次,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8600多份,真正做到将司法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切实为乡镇企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