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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有约”走进廊坊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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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宇宁  发布时间:2017-10-19 17:03:30 打印 字号: | |
  2017年10月18日下午2点30分,“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讲师安次区法院女法官彭慧敏、检察院女检察官王芳芳、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女律师王海琴走进廊坊市第七中学,向该校600余名学生进行了法治宣讲。

  廊坊市市检察院王西山同志、廊坊第七中学刘海霞校长和张雷科长出席讲座。此次法制宣讲以学生安全为主题,三位讲师分别从校园安全、人身安全和交通安全以及故意伤害这四个方面并用法律知识结合大量案例为在座的学生们上了一堂详细而生动的法律知识课。

  此次授课内容丰富,形式新颖,与台下学生频频互动,现场气氛活跃,收到了良好的宣讲效果。

  聆听讲座的廊坊七中校领导纷纷表示:此次宣讲活动使学生收获良多,希望诸如此次宣讲活动以后要更多一些,同时也非常感谢“木兰有约”法制宣讲团能够走进校园为学生们传授法律知识。
责任编辑:安次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