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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假借找堂弟玩耍 入室偷盗财物变卖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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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艳霞  发布时间:2017-03-14 16:22:33 打印 字号: | |
  廊坊安次区一小伙以找堂弟玩耍为由,进入到婶婶家中,盗窃婶婶黄金项链及现金。日前,安次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件,宫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查明,2014年7月9日上午7点左右,宫某去婶婶陈某家找堂弟玩,敲门没有人开门,他向婶婶要了大门钥匙,开门后,他想去柜子里拿点钱花,于是就直接到了东房第二间屋子里拿出钥匙,把第一间屋子里的柜子打开,看见两个包,一个红的,一个黑色,将红包内的2500元现金及黑包内的项链一同盗走。当日10点左右,他又去了廊坊,于第二天中午在廊坊长途汽车站附近把项链卖了,卖了1600元,下午他和朋友开车去了北戴河,将偷来的钱和卖项链的钱都花光了。

  证人魏某在廊坊长途汽车站东门南侧开了一个小店,回收黄金、铂金, 2014年7月10日那天,宫某到店里卖黄金,收购了宫某的黄金。法官认为,被告人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宫某主动投案,属于自首,可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李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