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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信任诈骗又盗窃 男子不思悔改再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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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茂蕊  发布时间:2017-02-21 15:32:18 打印 字号: | |
  现如今,一些骗子采用高超伎俩给自己编造不同的职业身份,结识女友后待时机成熟骗取钱财,随后悄然“蒸发”。王某在2001年至2013年期间,先后四次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但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化身感情骗子骗取女友信任后再起贪念。

  2012年12月,王某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以“刘某”的虚假身份与李某交往。确定恋爱关系后,先后骗取李某现金13000余元,并拿走三星牌平板电脑(价值1148元)一台后逃跑。2013年3月,王某再次与李某取得联系,谎称因打架进了看守所,后以恋爱为名先后骗取李某一部步步高手机(价值2223元),使用李某信用卡刷卡5100元为自己购买苹果5S手机一部,及现金3000元。期间又盗取李某信用卡,取出现金2000元,并刷卡5050元为李某购买苹果5S手机一部。盗走李某建行储蓄卡,分两次取走现金7500元后逃跑。综上,被告人王某诈骗金额为24471元,盗窃数额为14550元。

  安次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王某以秘密手段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王某刑满释放五年内又犯新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王某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王某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骗术高超的犯罪分子终归法网,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和制裁。
责任编辑:李茂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