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次区法院仇庄法庭于丙浩法官审结一起拖欠工人工资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使得拖欠工人二十年的工资顺利获偿,当事人送来一面写有“秉公执法喝彩 执法公正点赞”的锦旗,以表达对法官公正执法的感激之情。
1984至2004年,朱某在廊坊市安次区码头镇王庄砖厂工作,二十年间,砖厂共计拖欠朱某工资34105元。该砖厂系廊坊市码头镇村民委员会创建的集体企业,村委会系砖厂的唯一股东。2004年,朱某以砖厂拖欠其工资为由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冲裁委员会对朱某请求予以认可,但砖厂至今未对所欠工资予以清偿。2016年7月,安次区码头镇村委会将朱某诉至法院,主张朱某请求事项已过仲裁时效,且仲裁委员会认定事实有误,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砖厂不向被告支付工资34105元,村委会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于丙浩法官受理此案后,及时了解案件情况得知,涉案砖厂拖欠朱某工资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现砖厂已被取缔,村委会作为砖厂唯一的股东及受偿人对于砖厂应付赔偿应当承继,针对村委会称被告朱某的仲裁主张已过仲裁时效,朱某提供了其向历任村委会主张权利时村委会成员出具的证明。法院依法判决砖厂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朱某工资34105元,村委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正”是法院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安次法院牢记宗旨,不忘初心,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通过一项项具体工作,一桩桩承办案件,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