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我院被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网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舆论引导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三项均为全市第一。办公室副主任李艳霞同志荣获“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办公室李茂蕊同志荣获“舆论引导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办公室王晓羽同志荣获“网络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王晓羽同志因参演廊坊中院拍摄的微电影《发小》得到中院宣传处的通报表扬。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省、市、区和上级法院的宣传要求,深入挖掘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中的热点、亮点及焦点,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积极创新司法宣传形式,扩大新闻宣传途径。2016年,利用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广播电视发稿1035篇。其中,被国家级网络媒体采用352篇,被省级网络媒体采用152篇,被市级网络媒体采用53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