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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刊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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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1-10 10:19:12 打印 字号: | |
   一、通过人民法院报公告部直接办理

 1、银行汇款交纳公告费

 户名: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开户行:北京银行光明支行

 账号:01090378600120109025661

 汇入行行号:313100000835

 (城市商业银行-北京-光明)

 2、传真公告原件010-67176744 传真后拔010-67550873确认

 备注:来稿左下方注明:承办法院和法庭、承办法官和电话、当事人手机号、汇款人名称、帐号(前四位***后四位)、汇款日期、金额。

 二、通过河北公告代理点办理

 公告费请按以下方式直接交到人民法院报指定帐户!

 1、交纳公告费

 户名: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开户行:北京银行光明支行

 账号:01090378600120109025661

 汇入行行号:313100000835

 (城市商业银行-北京-光明)

 2、请将交费凭证、公告原件邮寄到省法院

 收件人:人民法院报驻河北记者站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5号

 邮编:050051

 3、请将公告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

 电子邮箱:rmfybhbgg@qq.com (Word或wps格式、可编辑)

 主题: ××法院 被告姓名

 备注:来稿左下方注明:承办法院和法庭、承办法官和电话、当事人手机号、汇款人名称、帐号(前四位***后四位)、汇款日期、金额

 咨询电话:0311-87937461

 三、或者打开“中国法院网”—左下角友情链接“法院公告网”—按照“人民法院报社公告办理流程”办理
责任编辑:安次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