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人民法院报公告部直接办理
1、银行汇款交纳公告费
户名: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开户行:北京银行光明支行
账号:01090378600120109025661
汇入行行号:313100000835
(城市商业银行-北京-光明)
2、传真公告原件010-67176744 传真后拔010-67550873确认
备注:来稿左下方注明:承办法院和法庭、承办法官和电话、当事人手机号、汇款人名称、帐号(前四位***后四位)、汇款日期、金额。
二、通过河北公告代理点办理
公告费请按以下方式直接交到人民法院报指定帐户!
1、交纳公告费
户名: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开户行:北京银行光明支行
账号:01090378600120109025661
汇入行行号:313100000835
(城市商业银行-北京-光明)
2、请将交费凭证、公告原件邮寄到省法院
收件人:人民法院报驻河北记者站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5号
邮编:050051
3、请将公告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
电子邮箱:rmfybhbgg@qq.com (Word或wps格式、可编辑)
主题: ××法院 被告姓名
备注:来稿左下方注明:承办法院和法庭、承办法官和电话、当事人手机号、汇款人名称、帐号(前四位***后四位)、汇款日期、金额
咨询电话:0311-87937461
三、或者打开“中国法院网”—左下角友情链接“法院公告网”—按照“人民法院报社公告办理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