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面包车来路不正,还低价收购,一男子因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查获。日前,安次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件。
2013年11月12日,葛渔城派出所民警发现葛渔城镇一男子张某3800元收购一辆被盗银灰色五菱面包车,这个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据了解,这辆面包车经安次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15654元,这其中必定有问题。
案发后,警方扣押了涉案车辆,并将案件移交。
安次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予以收购,其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犯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