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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懈把握契机 用心感化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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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德涛 王晓羽  发布时间:2016-12-15 09:18: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次区法院葛渔城法庭发挥合议庭的整体力量,成功调解解决两起疑难复杂案件,案结事了,彻底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一、敏锐洞察调解契机,联调联动促进和解。

  近日,葛渔城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夫妻二人均为二婚,2004年相识并一起生活,同居期间,二人购买了一套住房,登记在女方马某的名下,同居八年后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二人感情出现裂痕,两年内两次起诉离婚,因二人感情确实破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二人同居期间所购房产归马某所有。徐某不服提起上诉,案件被发还重审,由葛渔城法庭彭德涛负责审理。

  离婚纠纷案件在家事类型的案件中占了绝大多数,因双方当事人矛盾大积怨深,诉到法院后,调解存在一定难度。接手案件后,彭德涛了解案情,第一时间组织庭审,庭审中原被告情绪激动,争吵不休,马某还因此急火攻心住进医院,面对这种情况,彭德涛决定对双方当事人分开进行调解,寻找突破口。彭德涛一次次给双方打电话沟通,马某病情好转后,马上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庭,并组织合议庭的两名人民陪审员相互配合进行调解,使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他们人生阅历丰富、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双方终愿达成协议:二人解除婚姻关系,同居期间所购房产归马某所有,马某一次性给予徐某人民币15万元,双方均表示满意,并且愿意以积极乐观的心态迎接新生活,该案至此圆满结案。

  二、诉调对接为民分忧 ,打开局面化解难题。

  近日,葛渔城法庭还受理了一起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案。原告张某于2014年两次被殷某、高某、考某合伙经营的有机玻璃公司雇佣从事焊工工作,约定日工资150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年12月3日,张某在工作中右脚拇指被砸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张某多次向殷某、高某、考某索要赔偿未果,遂将三人诉至法院,三被告互相推诿,均不愿承担责任,高某、考某还拒收了法院邮寄的应诉材料,只有殷某一人到庭应诉。

  彭德涛与合议庭成员耐心细致地给殷某讲解与其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方面向其明确三被告应负的责任,以及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为使原告尽快获得赔偿,彭德涛建议殷某站在原告的角度换位思考,张某家庭生活状况本就不好,再加上这次受伤需要承担对他而言的巨额医疗费,如果得不到赔偿,他整个家庭生活都将无法维持,经过彭德涛和合议庭成员的不懈努力,殷某当即表态自愿承担三被告的全部责任,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张某与殷某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2016年12月12日,殷某将约定的赔偿金2.3万元现金亲手交到了张某手中,张某感动不已。

  三、因案施策分类化解,把握关键事半功倍。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新矛盾大量涌现,民事案件较之以往大幅度增加。近年来,葛渔城法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对承办的每起案件负责,对每位当事人负责,针对不同案件涉及的不同人群,有针对性的进行调解,做到合情、合理、合法消除纷争,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截至目前,葛渔城法庭案件调撤率已达80%,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彭德涛 王晓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