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安次区一男子邵某在申领信用卡后,爆刷透支几十万拒不还款,经银行多次催要后仍“我行我素”。近日,安次区法院公开审结了此案。
2013年6月25日,邵某在交通银行廊坊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自2014年12月以后,邵某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消费,经发卡银行多次打电话、发邮件、寄信催缴欠款,邵某不仅不理睬,还多次变换工作和住址,以逃避银行工作人员上门催款。截至2015年5月14日,邵某持该卡透支消费本金334134.31元。无奈之下,该行向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报案。案发后,邵某偿还了全部透支款本息394422.9元。
安次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仍不归还,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邵某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可从轻处罚。依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邵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官提醒:办理信用卡额度及利用信用卡进行透支时,请理性考虑自己的偿还能力,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归还,一旦触犯法律,不是事后弥补就能免责,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