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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酒后猥亵12岁女童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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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艳霞  发布时间:2016-09-05 09:48:51 打印 字号: | |
  4月20日14时许,被告人魏某酒后来到安次区葛渔城镇王某家中,看到只有王某12岁的女儿一人在家,顿生邪念,对其猥亵。日前,安次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件。

  由于案发后,魏某的妻子代其向被害人及其亲属赔礼道歉,并补偿了经济损失,从而得到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酒后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责任编辑:李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