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我院被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办公室李茂蕊同志荣获“司法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办公室王晓羽同志荣获“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一年来,我院信息宣传工作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和省、市、区宣传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我院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司法公开等方面取得的新成就、新进展,多层次、多角度地展示了我院公正司法的新理念、司法为民的新举措和审判管理的新成就。全年利用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广播电视发稿1000余篇。其中,被国家级网络媒体采用62篇,被省级网络媒体采用70篇,被市级网络媒体采用227篇,在各种报刊、微博、微信发表各类信息65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