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朝敬是我院退休的老法官,他从参加工作到去年退休近三十年始终在乡镇法庭工作,退休后被我院返聘为驻庭调解员。许法官充分利用其丰富的调解经验与较强的群众基础开展工作。截至目前,今年已诉前调解58起案件,有70%的案件没有进入诉讼程序。
许法官的诉前调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分流案件,减轻审判压力。仇庄法庭作为一个乡镇派出法庭,受理的赡养老人、土地承包、婚姻等案件较多,大部分符合调解条件,也更适于通过调解解决,对于调解不成的及时立案,审判员或合议庭通过审判解决纠纷。二、化解矛盾,减轻诉讼成本。许法官通过庭前调解,当事人可以省去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也可以节省一审、二审的时间成本。三、言传身教,提高人员素质。仇庄法庭年轻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在协助许法官调解的过程中,学到了许多调解的专业知识、技巧和作为一名司法工作人员应该具有的素质。
三十年如一日的爱岗敬业,三十年如一日的无私奉献,退休老法官许朝敬用自己的言行践行着一名普通共产党员的铮铮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