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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残获赔偿 当事人感激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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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茂蕊  发布时间:2015-12-09 14:48:32 打印 字号: | |
  12月7日上午,三位当事人兴致勃勃地来到安次区人民法院,为安次区法院交通合议庭送来了一面写有“高效廉洁 公正为民”的锦旗,对我院的张莉莉法官表示由衷的感谢。

  2014年7月,尹某驾驶汽车沿廊坊市富康道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廊坊市南大外环与富康道交口处时,与马某驾驶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双方车辆不同程度上损坏,马某受伤。事发后,马某先后被送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某医院、北京某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马某的伤情被北京某医院诊断为左示中环小指毁损离断、左手背皮肤软组织缺损。经鉴定,马某左手损伤致功能障碍,构成九级伤残。马某将尹某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安次区人民法院,请求对方支付自己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各项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院交通合议庭张莉莉法官急当事人所急,当即立案。在受理过程中,当事人仅提供了一份交通事故证明书,无法证明双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眼看着案件的审理难度不断加大,张莉莉法官沉着冷静,理清思路,通过电话把双方当事人叫到我院,耐心的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正确的引导。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尹某和保险公司给付马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在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被张莉莉法官认真负责,公正执法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在感激之余给张莉莉法官送来锦旗以表谢意。
责任编辑:李茂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