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2015年以来,我院仇庄法庭助理审判员于丙浩同志勤勉敬业,踏实工作,优质高效审结各类民商案件220件,结案数量居全院法官之首。所审结案件无信访投诉,实现了质量与效率兼顾,深受当事人好评。
于丙浩同志现年31岁,法学研究生学历,2009年调入我院工作。2011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在工作中,他坚持做到:一、严于律己,一心扑在工作上。他对自己坚持严格要求、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工作以来,在他身上没发生一起违反规章制度的问题。为了更好的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他利用下班后和周六日的时间学习,考取了省委党校法学研究生并顺利毕业。他坚持上班八小时用法办案,下班后为办案学法。二、思路清晰,破茧抽丝办好案子。多年的办案积累和潜心钻研铸就了他清晰睿智的审理思路,面对不断涌现的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他勇挑重担,承担了大量的商事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任务,他对当事人坚持平等相待,明法释理,用耐心、善心、爱心取得各方理解,承办案件近一半调撤结案。三、热爱本职,提高效率让当事人满意。“我喜欢审案子这工作,为早一天结案,能今天办的事不拖到明天”这是经常挂在他嘴上的一句话。他牢固树立为民宗旨,致力追求司法公正与效率,尽量节省诉讼成本,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在公正前提下实现效率价值。在他的工作日志上记载着:周一上午要接待两批当事人、周二要开三个庭、周三要写两个判决、周四上午要去某某村送达、下午去某村勘查现场......就这样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他用自己勤勉敬业的实实在在的工作诠释着争做一名优秀青年人民法官的誓言。他是安次法院全体青年法官的先进代表,用忘我奉献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铮铮誓言。
为进一步弘扬正风正气,在全院营造公正司法、高效办案、司法为民的良好氛围,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于丙浩同志给予通令嘉奖。
希望全院干警要以于丙浩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爱岗敬业、忠实履职的工作态度;学习他忘我奉献、高效办案的工作作风;学习他踏实肯干、肯于钻研的优良品质;学习他公正司法、心系百姓的为民情怀;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院干警要以“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紧紧服务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忠实履职尽责,踏实勤奋工作,恪守职业准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实现公正司法、高效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