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11月18日,我院仇庄法庭青年法官于丙浩本年度已办结民商案件201件,办案数量在全院法官中名列第一,没有发生一起上访投诉案件。
于丙浩法官现年32岁,法学研究生学历,2009年调入安次人民法院工作,一直从事一线审判工作。工作中,青年法官于丙浩坚持做到:一、严于律己,一心扑在工作上。他对自己坚持严格要求、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工作以来,在他身上没发生一起违反规章制度的问题。为了更好的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他利用下班后和周六日的时间学习,考取了省委党校法学研究生并顺利毕业,大家给了他一个绰号“法人”,上班八小时用法办案,下班后还要为办案学法。二、条理清楚,破茧抽丝办好案子。七年的办案积累和潜心钻研铸就了他清晰睿智的审理思路,面对不断涌现的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他勇挑重担,承担了大量的商事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任务,他对当事人坚持平等相待,明法释理,用耐心、善心、爱心取得各方理解,所承办案件有一半是调撤结案。三、热爱本职,提高效率让当事人满意。“我喜欢审案子这工作,为早一天结案,能今天办的事不拖到明天”这他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他牢固树立为民宗旨,致力追求司法公正与效率,尽量节省诉讼成本,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在公正前提下实现效率价值。在他的工作日志上记载着:周一上午要接待两批当事人、周二要开三个庭、周三要写两个判决、周四上午要去某某村送达、下午去某村勘查现场......就这样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他用自己勤勉敬业的实实在在的工作诠释着争做一名优秀青年人民法官的誓言。他只是安次法院全体青法官中的一个代表,和安次区人民法院的全体干警一样,用忘我奉献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铮铮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