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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探索勤学习 刚柔并济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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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晓羽  发布时间:2015-10-12 09:28:35 打印 字号: | |
  执行二庭的陈江文同志,自2011年来院工作以来,一直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勤恳工作,刻苦上进,“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了能尽快适应新形势下法院执行的工作,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开始复习国家司法考试,通过他不懈的努力和同事们的支持,终于在2014年通过了司法考试,这为他今后开展执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自今年年初至10月份,由陈江文同志参与执结的案件有80余件。

  长期以来,由于一些人的法制意识淡薄,甚至有相当数量的法盲存在,以致很大一部分案件的义务人不能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内容无法实现。面对执行案件积案多、压力大的情况,陈江文同志坚持把依法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方法,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努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积极防止矛盾激化,在摆事实讲法律,分清是非责任的前提下,竭力化解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执法人员之间的矛盾,以保障执行的顺利进行。

  执行岗位对个人综合素质要求很高,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更新知识,才能跟上司法改革、执行创新的步伐;只有把所学理论知识灵活的应用到实践中,才能举重若轻,依法解决执行难题,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近日,由陈江文同志参与执行了这样一起案件,原告郭某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被告常某位于廊坊葛渔城的一块地,双方约定所有款项付清后办理土地相关过户手续,郭某分期支付一部分买地款后,另有张某找到常某称可以一次性付款购买该地,常某因此而反悔,将地转卖给了张某。故郭某诉至法院,申请被告常某双倍返还预付款及相应的违约赔偿共计21万元,法院对原告的申请予以支持。但被告常某拒不还款。

  起初,陈江文等执行人员找到常某,要求他还款,常某以他的财产在其父亲名下等各种理由推脱,执行人员再三向常某摆事实,讲道理后,常某表现出一副无赖的架势,提出每月还郭某一万元。针对这样的情况,陈江文等执行人员根据申请人郭某提供的线索,到常某居住地进行了调查,并找到购买常某该地的张某取证,通过各种途径得来的信息均能证明被执行人常某有偿还能力,陈江文等执行人员一方面做好拘留常某的准备,一方面给常某父亲打电话,向他讲明常某拒不还款的利害关系,最后常某父亲一次性将21万元偿还给了郭某,该案至此顺利执结。

  陈江文同志虽然不能身坐审判庭,但也能努力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后的实现,并以此作为自己孜孜不倦地努力和追求。同时,他也深深懂得面对艰巨的执行难题,要想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单靠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只有加强同事、庭室及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强化团队协作和奋斗意识,增强责任心,吃苦耐劳,才能将执行工作做出更好的成绩。
责任编辑:王晓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