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间路上,俩男子因错车问题引发纠纷,男子一气之下将对方的白色车辆喷上了红漆,被车主发现后报警。日前,安次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1月8日晚上,刘某开车到安次区某村接朋友,在某超市南面与驾车去姐夫家的车主高某因错车发生口角。当晚,刘某拿了两罐红色的自喷漆,在某村找到高某的车辆,给车喷了漆,之后他就走了,自喷漆是刘某在朋友处要的。
1月9日8时许,高某发现自己的车被人喷了漆,立即报警。据高某姐夫家的监控显示,8日凌晨,一个穿黑色外套的男子拿着两罐漆在他的车前喷了两圈。高某的车价值13.48万元,被喷漆后维修花了1.22万元,有维修结算单。经安次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车辆损失为6600元。案发后,被告人刘某赔偿被害人高某车辆损失共计1.3万元。
安次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