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我院按照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实施“一乡一庭”的工作规划,认真抓好乡镇法庭建设工作,并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使我院的乡镇法庭工作步入了新台阶。
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和各乡镇的配合
目前,我院在原有的龙河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及仇庄、葛渔城两个中心法庭外,又新设立了六个法庭,即落垡人民法庭、东沽港人民法庭、调河头人民法庭、北史家务人民法庭、码头人民法庭、杨税务人民法庭。
6个法庭共有办公用房13间,面积合计240平方米;办公电话、电脑等设备全部配备齐全,新购置的电脑11台、打印机6台、办公桌椅19套、文件柜14个、接待用椅及沙发4个、空调办公设备6台;法庭标识在显著位置安放,工作职责、流程、人员联络方式等制度均上墙。新增的6个乡镇法庭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正式的编制,是独立的中层部门,与院内其他部门职责地位相同。6个新增法庭庭长均为兼职,配备书记员6名、驻乡镇陪审员24名,并又向区委请示已获批每个法庭再招聘2名专职驻庭人员,负责值班、接待等日常工作。
从4月份全面开展工作以来,各法庭与乡镇村街两委班子和调委会建立了联络制度,目前已经受理案件50多件,调解成功25件,调解不成引导当事人起诉15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82人次,协助乡镇调处纠纷12起,化解信访积案5件。受到了区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各乡镇的普遍欢迎。
二、乡镇法庭的工作开展情况
依据本地情况,各人民法庭在工作上各有特点:
联合办公 共同协作
调河头人民法庭由庭长宁学猛,一名书记员,四名陪审员组成。法庭与所在乡司法所等调解机构联合协同办公,统一接待来访群众,共同解决来访等工作。接待了当事人两次,细致的了解相关情况,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详实的解答,并给予了建议。法庭与所在各部门取得了联系,展开交流,进一步落实了工作方针,积极与所在乡各部门配合,全身心的参与到与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当中去。
因地制宜 普法宣传
码头人民法庭在庭长张鸣的带领下,及时与乡镇领导取得联系,建立沟通渠道,协同所在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答调处,与陪审员所包村街建立联系,发生民事纠纷时及时调处化解,指导基层民调工作。此外,还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对司法所管理的本辖区判处缓刑、假释人员进行摸排回访,加强管理工作。
鉴于码头镇印刷业发达,个体印刷户众多,通过审理中央六部委督办的“9.20”郑连海等人侵犯著作权、“2.26”王雷等人非法经营、侵犯著作权等一批大案、要案,及时总结出此辖区侵犯著作权、非法经营及刑事犯罪较多的特点,对辖区内的印刷户进行普法宣传,编写案例手册印发。
加强培训 深入群众
东沽港人民法庭配合所在乡开展了各项工作,庭长胥丙林根据所了解到的具体情况,对下一步的工作开展理清了思路。目前,法庭已与所在乡司法所展开接洽,并进一步落实村联络员制度。根据所了解到的具体情况,参与到乡镇人民调解、协调工作中去。根据所在乡的安排,适时开展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积极调处纠纷,共同处理案件15件,婚姻纠纷、交通纠纷调处案件14件,利用好为民服务的平台,由司法所出具调解协议,指导立案。并始终坚持以“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宗旨目标,积极培养乡镇及村街工作人员的调解能力,加强培训,定期一起学习相关法律政策,共同调处纠纷,参与调解。自法庭建立以来,共调解三个案件,接待来访群众十余人次,为所在乡、所属村、街进行了多次法务咨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诉前调解 诉后释明
北史家务人民法庭工作开展以来,在庭长杜杨的带领下,调解了土地纠纷、继承、土地补偿款等数个案件,并多次接待了来访群众。为所在乡、所属村、街进行了多次法务咨询工作。深入基层和村街普遍建立联系员制度,和村干部保持密切联系,在城乡结合的犯罪多发地带,大力进行法制宣传,并总结出新的工作方式:1、诉前调解方面。在乡干部、村干部的配合下调解达成协议的,在法庭的指导下,制作调解协议。例如,北昌北队有一个孤寡老人,无人照顾,居住的是危房,乡政府多次做工作均不同意翻修。法庭挂牌的第二天,法庭工作人员就指导老人及其侄子侄女制作遗赠扶养协议,使得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对协调不成的,告知其去中心法庭立案,并指导参加诉讼。2、诉后释明。对败诉的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讲法制讲依据,使其打消对法院、对法官的误解,使之心服口服。法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拿出证据,有效地化解上访苗头和上访隐患。
乡镇人民法庭成立以来,以其身处乡镇,和人民群众零距离,心贴得最近,工作细致到位,受到了辖区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也得到了乡镇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