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商案件以每年20%至30%的速度增加,频繁出现当事人难找以及当事人极度不配合等原因,严重影响我院的办案效率,安次区人民法院决定成立送达办公室。
一、制定制度规范
2014年12月29日,安次区人民法院正式宣布成立送达办公室,并制定了完善的送达制度。送达办公室是从我院法警队、业务庭抽调的七名同志组成的,并安排了两辆车况较好的车辆进行送达。2015年1月4日人员到位,给各个庭室建立了详尽的台账、送达交接单。台账包括(时间、法律文书的名称、件数、委托人等),送达交接单包括(委托庭室、法律文书的名称、受送达人、送达期限、受送达人联系方式等)。送达交接单由委托人签字,一式两份,一份由庭室留存,一份由送达办公室留存。
二、提高办案效率
自送达办公室成立的六个月以来,完成民商事案件送达700多件。由以前一个庭室只是负责一个庭室的送达,各庭室送达难、办案效率不明显到现在成立送达办公室,每个庭室的案件集中到送达办公室送达,有效地减少了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每次的送达力争做到公车一次出行,解决多起案件的效果。无论是省内还是省外的案件,都努力实现2至3人送达,每天早出晚归可以达到6、7件甚至更多的案件被送达。送达时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执行,着装整齐,携带工作证、执行公务证、执法记录仪等必备的器材。送达时,对受送达人及其同住成年家属,首先介绍自己的身份,主动出示证件,语言文明,绝不与当事人及其家属发生冲突。每次送达均要将送达过程制作成视听资料留存备查。遇到受送达人无不正当理由拒绝签收法律文书的可以用执法记录仪录像记录过程,然后将视频保存交给庭室人员。如果遇到受送达人地址不明确或者原告知道受送达人的地址可以找原告一起去,但绝不坐当事人的车,不与当事人同吃、同住。成立送达办公室后,庭室人员集中办案,审理案件的天数减少,案件质量大大提高,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圆满的解决了多起复杂案件。
三、送达做工作,事半功倍
2015年3月13日,我院送达人员到任丘市送达应诉手续,发现原告提供的地址不正确,后就到任丘派出所了解情况,通过受送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到了受送达人的地址。送达人员找到了在派出所查询到的地址,来到受送达人的家里,正好受送达人的母亲在家,由受送达人的母亲代替签收。经过派出所的配合,使我院送达人员顺利的完成了送达任务。
我院行政庭审理的一个系列案件,当事人不配合,不愿意来法院,而送达地址已拆迁,案件即将面临超审限,送达办立即联系到原告负责人(北史家务计生办主任),让他带领我院送达人员到各村大队,由大队计生专委联系本村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才来到大队签收了行政裁定书。经过原告负责人北史家务计生办和各村大队的配合使我院送达人员及时完成了送达任务。
我院葛渔城法庭要求送达的一起案件,送达人员找到由庭室提供的受送达人的地址,经过打听,当事人已不在村里居住,已经搬到廊坊。我院送达人员又找到了村书记家里,村书记帮忙联系到了当事人的母亲,第二天受送达人的母亲就带着当事人来到了送达办公室。经过我院送达办公室人员细心的分析案件情况,当场调解,当事人同意把剩余的欠款还给原告,再由我院送达人员联系原告,原告也同意只要把剩余钱款还上就撤诉。过了几天,当事人拿着剩余钱款来到送达办公室,我院送达人员即刻联系到法庭负责这个案件的法官,使个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