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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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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5-26 14:36:0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按照上级法院关于纪律作风整顿的指示精神,针对我院队伍近期出现的纪律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专项行动。为保证此项活动确实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纪律作风整顿的指示精神,结合近期本院在纪律作风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结合正反两方面典型,对全院干警进行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认真查纠问题,着力培树正风正气。以对违法违纪违规“零容忍”的态度,深入查摆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八种突出问题,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改,坚持做到查摆不到位不过关,整改不到位不过关,努力实现自查自纠无死角,整改措施求实效。以专项行动活动的开展确保队伍纪律作风实现明显好转,司法为民的意识明显增强,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二、活动内容

  这次纪律作风整顿专项行动,重点解决纪律作风方面的“八种突出问题”,即:1、出差办案与当事人同吃、同住、同行的“三同”问题;2、使用或借用当事人车辆问题;3、接受当事人钱物、吃请及其他吃拿卡要等不廉洁问题;4、冷横硬推、作风粗暴问题;5、偏袒一方当事人,办案不公问题;6、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不高问题;7、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纪律涣散问题;8、执行审判纪律不严格,着装不整、开庭时间不准时、使用法庭不规范的问题。全院干警要以上述八种突出问题为重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查摆自已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全力进行整改。通过深入查摆,切实整改,使全院干警的纪律作风实现明显好转,以严明的纪律作风保障我院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活动步骤

  这次纪律作风整顿专项行动共分学习动员、查摆问题、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从5月18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具体安排为:

(一)学习动员阶段(5月18日-5月25日)

  1、党组专题研究。5月18日,院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结合近期出现的纪律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就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专项行动进行研究部署。

  2、全院深入动员。5月22日前,制定并印发纪律作风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使全院干警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认识到纪律作风无小事,严明的纪律作风是做好审判工作的重要保障。

  3、深入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上级法院关于严禁“三同”的规定等各项禁令纪律规定,针对我院近期出现的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坚持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全院干警,对全院干警进行纪律作风教育,坚持以正面典型引路,培树正风正气,坚持以反面典型为镜,为全院干警敲响警钟,教育全院干警引以为戒,防微杜渐。在全院努力培树以守法守纪守规为荣,以违法违纪违规为耻的良好氛围。

(二)查摆问题阶段(5月26日-6月15日)

  1、干警个人自查。以庭室为单位,对照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八种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深刻剖析出现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自查要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实事求是,有什么问题查什么问题,做到查找问题无死角。原因分析要准确到位、要深挖思想根源。5月28日前每名干警写出自查报告。交本庭庭长或庭室负责人审阅。

  2、庭室内互查,在干警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庭长或庭室负责人组织本庭室人员进行互查,要紧紧围绕“八种突出问题”,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梳理本庭室及干警个人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6月1日前写出庭室自查报告,查摆问题要做到准确全面,分析原因要深刻透彻。上报主管领导审阅。

  3、主管领导点评。主管领导组织所分管庭室人员,针对所分管庭室及干警个人的自查情况,对所分管庭室存在的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进行认真点评。深刻剖析问题成因,帮助所分管庭室及干警进行整改。

(三)整改提高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1、制定整改措施。全体干警及各庭室结合自查阶段查摆出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整改措施要紧紧围绕庭室及干警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措施要明确具体,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限期整改。对于查摆出的问题,要按照边查边改、立改立行的要求,能马上改的马上就改,不能马上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解决途径、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形成书面的自查整改报告,内容涵盖自查出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和下一步整改措施等,整改报告要明确具体的整改时限和所要达到的整改目标。

  3、建章立制。一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梳理完善有关纪律作风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对重点对象、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等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纪检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加强明查暗访,坚持督导检查常态化。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干警纪律作风档案,把落实各项纪律情况作为对干警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与干警的晋级晋职紧密挂钩,使之成为激励约束干警的有效手段。

四、活动要求

  1、强化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继斌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双月,副院长王剑飞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院纪检组,负责各项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高祥兼任,办公室主任潘英健、政治处主任周素芳为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既是办公室成员,也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做到查摆一件整改一件,做到件件有措施,件件抓落实。坚决杜绝开展活动走形式、摆花架子。在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方面,要进一步发挥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确保队伍纪律作风实现明显好转。

  3、加强监督,强化惩戒。利用举报电话、廉政监督卡、电子邮箱和在法院门口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及时受理群众对干警纪律作风方面的来信来访,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加大查办力度。同时,采取案件评查、案件抽查、纪律作风专项检查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适时进行通报。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排查案件线索,对涉嫌违纪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以“零容忍”的态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取得真正实效。

  4、纳入全局,统筹兼顾。要把专项行动纳入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活动,统一安排、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制定清晰明确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要把专项活动与审判工作相结合,做到开展活动与审判工作两不误,共同提高,共同促进,以专项行动的成果推动审判工作的提高,实现队伍纪律作风的根本好转,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安次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