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车棚内盗窃电动三轮车尝到甜头后,就接二连三在同一车棚内实施盗窃,被群众当场抓获。日前,安次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4年5月25日15时许,被告人邓某在安次区九天休闲谷车棚内,盗窃张某蓝色众源牌电动三轮车一辆,后用该电动三轮车换了一辆宝岛牌二轮电动车,另得赃款300元。经鉴定,该电动三轮车价值为2784元。
2014年6月15日13时许,被告人邓某在安次区九天休闲谷车棚内,盗窃闫某蓝色美时达牌电动三轮车一辆,后被群众当场抓获。经鉴定,该车价值2862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邓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安次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判决被告人邓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