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次区人民法院网和官方微博是我院通过国际互联网及时发布信息动态、交流审判经验、展现工作特色、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信息化交流平台。为了全面加强法院网站和微博管理,保证信息资源的健康、安全,有效发挥新媒体时代法院网站和微博的作用,根据国家保密制度和互联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网站管理职责和权限
办公室负责网站与中国法院网的持续链接、微博认证、网页改版、页面维护、网络设备和计算机硬件系统维护。同时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信息发布和非裁判文书类稿件审核。
全院干警应严格贯彻本院《计算机管理制度》,网站发布、转载,新闻、信息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通过网站和微博传播病毒、游戏和各种有害文件,除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侵入网站后台管理系统,由此造成后果的,根据情况追究责任人相应责任。
二、网站栏目及网页内容来源
目前我院网站大栏目有:法院概况、新闻中心、审判动态、法官风采、裁判文书、诉讼服务、专题报道、法律法规、开庭公告、执行信息,每个大栏目下各设数量不等的小栏目。网页框架需作相应改动的,应由办公室报分管宣传工作院领导决定,在未做出决定前不得擅自改动。根据我院目前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网络各栏目内容由下列部门负责提供素材:
1、政治处负责法官风采、机构设置、荣誉展示、书画摄影、文体活动;
2、立案庭负责诉讼指南、便民措施、诉讼须知、执行须知、开庭公告;
3、办公室负责院长致词、法院简介、图片新闻、法院新闻、制度规范;
4、审管办负责审判实务、案例评析、审判研讨、调研成果、案件快报、法官随笔、专题报道;
5、信访科负责远程信访;
6、纪检组负责纪检监察网和举报信箱;
7、各业务庭室负责裁判文书;
三、网页内容的收集和审核
1、各部门负责人对于本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初审,所有法律文书、制式案例、案件报道、新闻信息必须经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
2、各部门的新闻联络员和网络阅评员具体负责本部门信息资料的收集、归纳、整理和向办公室报送工作。
3、裁判文书经各部门初审后,需经分管领导审签,再报审管办统一审核后上网。
4、经各部门初审后的信息资料和评查办统一审核后的裁判文书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编码和发布之前,实行严格的审查制度,凡涉及本院重大事项和重大、敏感新闻,须经分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审签,必要时须经院长审核同意,才能更新上网。
5、各部门所报送的信息资料应以电子文档为主,重要信息资料应同时包括书面和电子文档。
6、网站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信息资料和审签记录,所有上传信息未经签发不得上传。
四、网站更新时限要求
网站更新是在信息资料收集和审核之后,交给网站管理员进行编码设计。具体更新频率根据具体的网页内容确定。主要栏目网页内容的更新频率如下:
1、开庭公告类和新闻报道类定期适时更新,每周至少更新一次;
2、裁判文书类定期适时更新,每月至少更新一次;
3、其他类别栏目不定期更新,根据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在资料审核完成之日起3日内完成网页的更新;
4、各类信箱和微博在线留言应按日查看,及时将重要来信、留言上报给有关工作分管院领导和院长,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在网上予以回复。
5、对微博中的不良留言和广告信息应按日及时清理。
五、网页内容的发布
网页内容的发布工作由办公室网站管理人员以及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员负责。管理人员对经审查、可以对外发布的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和编辑,在完成网站的编码和更新之后,在上传前,应认真校稿。对经校稿、审核可以对外发布的资料,在当日内上传。管理人员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录入到网站相关栏目后,应做好记录,作为各部门绩效考核中调研和宣传工作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