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最高检和公安部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我院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抓住当前有力时机,采取有效措施,广大执行人员努力更新观念,坚决纠正被动应付、无所作为、消极怠工等懈怠执行行为,积极投身到集中行动中来,全员参与五项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对现有在执未结案件及历史执行积案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对所有涉嫌“拒执”犯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进行甄别,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逐案逐人登记造册,并逐案搜集犯罪证据,为稳准狠地打击“拒执”犯罪活动做好充分准备。摸底清查工作要在11月25日前结束,并提前做好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在11月底前集中向公安机关移送一批涉嫌“拒执”等相关犯罪案件。
二是对于应当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的被执行人逃匿、下落不明,需要公安机关协查、控制的,也要逐案逐人清查,做好准备工作,务必于11月底前向公安机关移送一批此类案件,主动争取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
三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加快执行办案进度,对所有进行执行程序的案件,尽可能地缩短办案周期,在不违反法定程序规定的限度内,以最短的时间完成程序任务;充分用足用好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和手段,对于拒不提供财产状况的被执行人,除及时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外,加大对搜查措施的使用力度和频率,给不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不依法履行协助义务的协助执行人,加大打击力度,确保执行效果;对有履行能力又不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四是执行局、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除对失信被执行人继续加大曝光力度外,还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执行相关法律政策,以及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集中打击“拒执”等犯罪所采取的措施及成效,让全社会都知道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尽快促成专用宣传显示屏建设工作,力争尽早建成投入使用。
五是对于开展集中行动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方面的问题,以及其他制约执行工作开展、影响执行效果的问题,要认真总结、定期分析,提出解决意见和方案,在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法院报告,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做出努力。